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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來紐約時,我經常在地鐵月台上看見各式表演,賣藝者無分國藉,遇過的有來自南美、亞洲、非洲等地。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會變魔術的賣藝者,他大概四十多歲,瘦削身裁,樣貌似南美人,身穿一套黑衣褲,帶著個大布袋子,當他進入地鐵車箱後,便向大家說會表演一些小把戲,然後從手上變出紙花、錢幣、打火機等東西,之後,他點燃起手上的火棒,表演吞火特技,嚇得車廂內的乘客目瞪口呆,他趁著各人看得起哄時,從布袋中取出長條形氣球,並把吹起的球扭成不同形狀,如黃色向日葵、粉紅的心、白色小狗等,送給一些乘客,而他也同時獲得不少賞錢。
雖然說光看是不用錢的,但外國人總習慣在表演者前來要錢時便會打賞,本來我也想給與一點點支持,可剛到站時,有警員走進這車廂來,目光銳利的他馬上拿起布袋離去。想來要以此謀生,也不容易啊!當然,魔術師有誰不想如大衛高柏飛一樣蜚聲國際,但能夠幸運地躋身大舞台的藝人只屬少數,所以,許多藝人只有走到更大的社區舞台上,一展自己的才華。
對中國人來說,可以表演的項目至少還多一項-書法,不過,我遇到一名街頭表演者卻沒有展示到書法藝術的精粹。在大都會博物館前有不少賣畫攤子,其中有一中國女子擺檔賣字,她寫的書法實在難看,字體歪歪斜斜的,毫無美感,我還以為不會有人光顧,誰料有幾個外國人竟找她寫字,看她說英語頗流利,還把客人的英文名譯成中文寫出來,不消三分鐘,便交易完成,客人更高高興興的離開。雖說外國人欣賞字畫可能有別於我們,但我看在眼中,總覺得有點忿忿不平,中國書法不應該是這樣的,若是沒有此才藝,還是選擇賣別人的書法好了,免得外國人以為我們的書法藝術是這麼差勁。
其實,我也曾想過在街頭賣藝的,但想了許久仍找不到可以表演的項目,最後只好算了,常說獻醜不如藏拙,我還是做回一個街頭「看」藝者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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